01根据:《成都市青白江区社会工作人才津贴申报指南》
Part.1
支持内容
(相关资料图)
对在我区村(社区)、社会组织全职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,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或取得社工员级证书及以上的,给予最高1200元/月人才津贴。
Part.2
支持范围
(一)支持对象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登记证书,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,并在我区登记备案,且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网格员、村(社区)村(居)民小组长以及在我区登记注册社会组织中全职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。同时具备以上多种身份人员不得重复享受津贴。
(二)补贴条件
1.服务数量
(1)申领社工补贴月数大于或等于6个月。
社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申领,需满足以下专业社工服务数量:社工员级至少参与1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初级社工至少参与完成2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中级社工至少负责1项、参与2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高级社工至少负责4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(项目应为当年项目或执行周年在当年)。
网格员、村(社区)村(居)民小组长申领,需满足以下专业社工服务数量:社工员级至少参与协助1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初级社工至少参与协助2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中级社工至少参与协助3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高级社工至少参与协助4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(项目应为当年项目或执行周年在当年)。
(2)申领社工补贴月数小于6个月。
社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申领,需满足以下专业社工服务数量:社工员级至少参与1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初级社工至少参与2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中级社工至少参与3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;高级社工至少参与4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(项目应为当年项目或执行周年在当年)。
网格员、村(社区)村(居)民小组长申领,无服务项目数量要求。
2.服务内容。参与或负责社会工作项目,运用个案工作、小组工作、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,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,积极开展志愿服务,引导服务地居民参与社区治理;或从事社会工作机构营运、提供社会工作督导等社会工作行政工作。
Part.3
支持标准
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员级、初级、中级、高级证书的,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、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学历的,每月分别给予200元、600元、1000元、1200元的社会工作“人才津贴”。同时获得相关证书和学历的,按照就高原则享受补贴,不得双重享受。
Part.4
申报时间
每年7月1日—7月31日集中申报。
Part.5
负责单位及电话
申报窗口: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、区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;
责任单位:区民政局、区委政法委;
联系方式:028—68936164,028—83618366。
02根据:《成都市青白江区技能大赛奖励申报指南》
Part.1
支持内容
对在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和评定中获奖的,给予个人最高 10 万元经费支持。
Part.2
支持范围
申请人在我区工作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市总工会、市人社局主办的一类大赛、岗位练兵和技能交流赛前六名获奖者;
2.省总工会、省人社厅主办的一类大赛、岗位练兵和技能交流赛获奖者;
3.全国总工会、人社部主办的技能大赛、岗位练兵和技能交流赛获奖者;
4.由全国总工会、人社部牵头,会同世界各国,举办的国际技能交流大赛、世界性的顶尖赛事获奖者。
Part.3
支持标准
1.市总工会、市人社局主办的一类大赛、岗位练兵和技能交流赛获得前六名者,按所获市级奖励资金100%、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;
2.省总工会、省人社厅主办的一类大赛、岗位练兵和技能交流赛获奖者,按所获省级奖励资金100%、最高不超过4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;
3.全国总工会、人社部主办的技能大赛、岗位练兵和技能交流赛获奖者,按所获奖励资金100%、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;
4.由全国总工会、人社部牵头,会同世界各国,举办的国际技能交流大赛、世界性的顶尖赛事获奖者,按所获奖励资金100%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;
5.技能人才同时获得多项大赛奖励的,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资金。
Part.4
申报时间
每年7月1日—7月31日集中申报。
Part.5
负责单位及电话
申报窗口:青白江区人才服务窗口;
责任单位:区总工会;
联系方式:028—83636310。
温馨提示:
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咨询电话:028-69609165。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32 时代纸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 联系邮箱: 514 676 11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