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宜宾交警:
对于酒驾、醉驾
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
(资料图片)
宜宾交警始终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
只要酒驾不息
我们曝光就不停止!
车牌号码:川QE***0
被处罚人:雷某
违法时间:2023年3月16日23时许
违法地点:蜀南大道东段大溪口
酒精含量:99mg/100ml
违法行为: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
车牌号码:川Q1***5
被处罚人:王某钦
违法时间:2023年3月16日22时55分许
违法地点:翠屏区红丰路
酒精含量:87mg/100ml
违法行为: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
车牌号码:川Q0***H
被处罚人:李某平
违法时间:2023年3月16日16时08分许
违法地点:筠连县煤都大道路口
酒精含量:101.3mg/100ml
违法行为: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
车辆号牌:川Q0***1
被处罚人:杨某均
违法时间:2023年3月16日20时16分许
违法地点:翠屏区古塔路
酒精含量:47mg/100ml
违法行为: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查询,驾驶人杨某均曾于2021年12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处罚,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车牌号码:鄂CS***9
被处罚人:杨某训
违法时间:2023年3月13日21时46分许
违法地点:珙县上大路0公里500米
酒精含量:77mg/100ml
违法行为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处罚结果:罚款1900元、驾驶证记分12分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
其实
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
杜绝交通违法
保障群众安全出行
才是我们的心愿
望广大驾驶员时刻谨记
宜宾大酒都
喝酒不开车!
编辑:方世惠
校对:李杰
初审:罗炜
审核发布:肖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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